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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.03.18
性騷擾防治專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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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夏可有限公司(以下稱本公司),為提供免受性騷擾之工作及服務環境,依
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、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及
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規定,訂定「台灣夏可有限公司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要
點」及「台灣夏可有限公司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戒辦法」,公
開揭示並聲明如下:

一. 任何人不得對他人性騷擾或性侵害。

二. 性騷擾他人者,依法得處新台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;利用權勢或
機會進行性騷擾者,其罰鍰加重二分之一。

三. 本公司承諾,保護員工不受性騷擾之威脅,建立友善的工作環境,提升主
管與員工性別平權之觀念,以杜絕性騷擾之發生。

四. 本公司承諾,定期實施防治性騷擾之教育訓練,並於員工在職訓練或工作
坊中,合理規劃性別平權、性騷擾防治相關課程,並將相關資訊於工作場
所顯著之處公開揭示。

五. 本公司承諾,訂立性騷擾防治措施,如有性騷擾或疑似情事發生時,應即
檢討、改善防治措施。

六. 本公司承諾,訂定性騷擾申訴及懲戒辦法,設置性騷擾申訴管道,協助遭
受性騷擾之員工提出申訴或進行後續法律程序。

七. 本公司承諾,秉持保密、客觀、公正、公平等原則處理性騷擾申訴事件,
敏銳覺察當事人間是否有權力不對等之情事,並採取適當的調查措施,以
發現真實,避免受害人遭受二度傷害。

八. 本公司禁止對通報性騷擾事件、提出性騷擾事件申訴、或協助他人申訴或
調查之員工採取任何之報復行為或不當之差別待遇。

九. 本公司承諾,性騷擾行為一經調查屬實,將對行為人為適當之懲處或其他
處分,必要時得逕行解雇,並對行為人予以追蹤、考核和監督,以避免再
度性騷擾或報復行為之產生。

十. 防治性騷擾人人有責,本公司所有員工均有責任協助確保一個免於性騷擾
之工作環境。

十一.本公司申訴管道:
• 專線電話: (02)2796-3061/營運部副總Doris 
• 電子信箱: park@147.com.tw

十二、防治性騷擾事件處理相關規定:
(附件一)
台灣夏可有限公司性騷擾防治申訴及調查處理要點
(附件二)台灣夏可有限公司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、申訴及懲戒辦法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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