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遵守現場人員指導以及入園注意事項,以免發生意外。
PaPark所有設施 限12歲以下或兒童使用,需憑現場購票證明或優惠套票查核後,方可入園。
兒童入園,平日可享一位家長免費陪同,例假日及國定假日,家長入館皆須額外購票,方可入園。
6歲以下孩童入館須有家長(監護者須滿20歲以上)陪同入館,請勿讓孩子離開您的視線。(兒福法第四章保護措施第51條)。
基於安全考量,凡入館之兒童,建議由1名20歲以上之成年人陪同,負擔完全照顧之責任,本館不提供照顧兒童之服務。
家長及小孩應共同維護館內環境,若兒童有便溺及嘔吐等事情造成館內設施汙損,需酌收賠償費500元。
因安全考量,兒童褲長過短或穿著裙子而有安全之疑慮,工作人員有權禁止兒童溜滑梯之權利。
憑兒童本人身心障礙手冊,可購買愛心票及一位家長免費陪同入館,需由家長全程照顧。
票卷皆為單人使用,兒童及家長經確認入館後,皆不可輪替。
館內遊具皆有操作注意事項,若未依指示操作而受傷,概不負受傷之責任。
入園者,需脫鞋並穿著襪子、清潔手部後再入園,並請自備水壺、毛巾拭汗或另備一套衣褲更換。
入園者,建議穿著長褲及有止滑效果的襪子。
入園前請將小朋友身上的尖銳物、易碎品(如眼鏡、髮夾、別針)取下以免受傷,並注意修剪指甲。
請家長為年幼子女穿著尿布,以維護園內之清潔。
請勿攜帶食物、飲料、寵物和危險物品入園,館內全面禁止飲食及嚼食檳榔、口香糖。
入園時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,館內不負保管責任。
如有發燒(額溫超過37.5度)、傳染疾病或特殊病情,如心臟病、癲癇症等,請勿進園。
若發現小朋友身體不適,請協助通知園內相關人員。
請大小朋友共同維護環境整齊清潔。
玩具、遊樂器材均限於園內使用,勿帶出園外,如發現有散失、損壞時煩請通知服務人員。
優惠套票出售時已開立發票,使用時不再開立,且須出示憑證票券入園。
PaPark親子樂園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。
為安全起見,PaPark親子樂園保留控管人數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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